本文件的全部技术性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AQ 3064《“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的第3部分。 AQ 3064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
——第3部分:人员定位。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 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技术归 口及咨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国家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异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磊、金戈、范咏峰、张旭旭、席健、王建斌、尚舵、闫文睿、李磊、刘康炜、绪军、 王辉、高东风、刘豪杰、朱敬聪、张超、张晓燕、王译加、张锦嘉、周志杰。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AQ 3064.3—2025
引 言
化工生产过程往往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进行,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安全风险高,事 故易发。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暴露出传统线下安全风险管控手段存在“看不住、管不全、 管不好”的问题,亟待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以解决。AQ 3064《“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 规范》提出通过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AD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度 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效能,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拟由3个部分 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规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建设应用场景、总 体架构和安全防护要求等内容。
——第2部分: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目的在于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化工园区特殊作 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场景的总体要求、企业建设要求、化工园区建设要求、技术要求和数据 交换要求等内容
-—第3部分:人员定位。目的在于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化工园区人员定位场景的总体要求、 企业建设要求、化工园区建设要求、技术要求和数据交换要求等内容。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 第3部分:人员定位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中人员定位场景的总体要求、企业建设要求、 化工园区建设要求、技术要求和数据交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的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化工园区人员定位场景的设计、建设、应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及由下列情况构成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a ) 城镇燃气;
b) 地下水封洞库、地下储气库;
c) 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的中转仓储、站场;
d) 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
e)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3836(所有部分)爆炸性环境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31101 信息技术 实时定位系统性能测试方法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AQ3064.1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GB/T 311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位终端 positioning terminal
具备电子信息收发功能,用于追踪定位人员位置信息的定位设备。
3.2
人员定位 personnel positioning
通过定位终端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结合定位算法,实现对人员在时空上的感知。
3.3
定位准确度 positioning precision
多次测量后,定位终端所有定位点数据与真实位置的距离差值,基于所有距离差值绘制累计概率分 布曲线图( CDF), 取68.27%处的数值。
AQ 3064.3—2025
[来源:GB/T 31101—2023,3.6,有修改] 3.4
电子围栏 electronic fence
通过划定地图坐标形成的虚拟封闭空间,实现对该范围内人员进入、停留、离开等行为的管理。 3.5
人员聚集预警 gathering alert
在任意位置半径不超过15m 范围内发生人员聚集的行为并持续超过1 min 后触发的警告。 3.6
报警静默 alarm silencing
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临时停止报警的触发。
3.7
一键报警 SOS alarm
通过随身携带的定位终端,手动发出的报警。
3.8
生产区 production area
由使用、产生可燃及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散发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工艺装置或设施组成的区域。 [来源:GB 50160—2008(2018年版),2.0.3,有修改]
4 总体要求
4.1 人员定位场景应符合 AQ3064.1 中总体要求、总体架构、安全防护要求的规定。
4.2 企业建设的人员定位场景应包含部署室内外定位的硬件设施、构建包含电子地图的可视化定位展 示界面、保存人员活动路径的历史轨迹、具备违规与异常报警的功能。
4.3 选择的人员定位技术路线应考虑企业实物空间遮挡情况、室内空间复杂程度与定位精度的实际 需求。
4.4 企业人员定位相关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年,并支持数据上传至化工园区。
4.5 应具备软硬件技术升级的可扩展性。
4.6 人员定位应覆盖企业生产区内的所有人员,人员进入企业生产区内应携带定位终端。
5 企业建设要求
5.1 信息管理
5.1.1 应具备人员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功能。人员信息应包含姓名、单位、岗位、职业资格情况和人员身 份等,人员身份分为内部员工、承包商、外来人员。
5.1.2 应具备共享并同步更新其他系统的人员相关信息的功能。
5.1.3 应具备定位终端及相关设备管理功能,显示所有已绑定的定位终端信息列表、电量状态、在线/ 离线状态、绑定人、当前与末次位置,可进行加/解绑操作;相关设备应显示设备列表、电量状态、在线/离 线状态和设备完好状况。
5.1.4 应具备查询人员历史轨迹功能。应支持单人和多人轨迹查询、跨天查询,且室内外轨迹应连续、 自动切换,完整展示出人员活动范围。
5.1.5 应具备绘制电子围栏功能,支持根据实际需求,对各类人员的身份、位置等进行分区、分类管理 和授权。在多层建筑、高架平台等场所,应支持三维立体电子围栏功能。
5.2 预警报警管理
5.2.1 预警报警信息应包含时间、人员、地点等内容,具备实时通过听觉或视觉等方式对值班人员和现 场人员提示人员异常状况,以及记录预警报警时刻的人员定位信息、查看历史预警报警信息的功能。
5.2.2 应具备预警报警信息确认、闭环处置的功能,支持设置处理流程和负责人。
5.2.3 应配置人员聚集算法模型,当发生人员聚集预警时,按3人为黄色,4人到6人(含本数)为橙 色,6人以上为红色进行区分,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支持在电子地图上查看人员聚集位置、范围、数量和人员清单。支持依据企业人员聚集预警 管控制度,自动将预警信息推送至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
b) 发生人员聚集预警5 s 内应自动警示聚集区内人员立即分散;当人员聚集风险预警区域周边 发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时,警示聚集区人员立即分散撤离至安全处。
c) 橙色、红色预警后,支持人工确认人员疏散情况并消警,并保存时间、人员、位置等信息。
d) 对于确需人员聚集实施有关作业的,支持研判风险、完善措施、加强管控,并持续保持预警状 态直至人员分散。
5.2.4 应具备人员越界、静止、超员、缺员、滞留、一键报警等报警管理功能,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越界报警。当通过电子围栏对人员进出进行管控时,在5s 内向越界人员发出报警,30 s 不 消 警的应形成越界事件报警记录。
b) 静止报警。当人员在危险区域内超过规定时间不移动时,自动报警。
c) 超员报警。当设定区域内人员超过规定数量时,自动报警。
d) 缺员报警。当设定区域内人员少于规定数量或特定人员缺失时,自动报警。
e) 滞留报警。当人员在某个区域滞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长时,自动报警。
5.2.5 应具备报警静默功能。支持在停车检维修等特殊情况时,设置静默报警类型、静默区域及有效 时间。
5.2.6 定位终端应具备发出报警与一键报警求救功能。
5.3 查询与统计分析
5.3.1 应支持以时间、身份、区域、报警种类等维度,查询与统计人员位置及各类报警等信息,并支持统 计数据导出。
5.3.2 应支持对报警、预警和误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于频繁出现的人员聚集预警等情况,应支持 原因分析与制定针对性措施,降低或消除人员聚集风险。
5.4 可视化展示
5.4.1 采用二维电子地图的,应支持移动、缩放与方位调整,应根据人员类型在地图上显示不同图标。 当存在多楼层时,应标识出人员所在楼层。
5.4.2 采用三维电子地图的,应支持移动、缩放与视角调整,将人员定位信息综合呈现在三维可视化环 境中,支持人员水平与垂直位移的多视角跟随、室内外无缝融合、跨楼层展示,人员移动被遮挡时应能透 视展示。
5.4.3 应支持显示人员详细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和职业资格情况等信息;应支持按人员身份、部 门、岗位、作业类型等信息对地图上的人员进行分类筛选显示。
5.4.4 应显示实时统计信息,包含人员在线数量、未处理的各种报警类型与分布情况。
5.4.5 应支持在电子地图突出显示未处理的报警类型、持续时间等信息。
5.4.6 对于无需人工消警的人员聚集预警应区别显示。
5.5 功能联动
5.5.1 应提供数据接口与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敏捷应急等场景联动, 支持将“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其他建设场景信息与人员定位信息进行核对,支持发生异常时及 时通知相关区域人员撤离。
5.5.2 应支持与电视监视系统联动,在电子地图显示人员定位信息时,支持联动人员所在位置附近摄 像机,支持随人员移动切换视频画面。
6 化工园区建设要求
6.1 人员分布管理
应接入企业实时人员定位信息和预警报警信息,显示人员分布动态,支持人员实时位置和历史轨迹 查询、预警报警提示、跟踪处置、统计分析、视频联动及可视化展示。
6.2 敏捷应急
应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定、应急疏散、现场指挥、资源调度等场景提供数据支持。
7 技术要求
7.1 定位准确度要求
7.1.1 安全风险等级为蓝色及黄色的区域,静态定位误差应不超过士3m, 动态定位误差应不超过±5 m; 风险等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区域,应提高定位准确度。
注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企 业要依据安全风险等级等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7.1.2 应至少每年1次对人员定位进行校准并测试准确度。测试方法示例见附录 A。
7.2 性能要求
7.2.1 定位数据上传频率应不低于30次/min。
7.2.2 一键报警应在人员触发后5 s 内推送给相关人员。
7.2.3 人员定位页面操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s, 页面内人员位置更新时间应不超过5 s, 单 人 8 h 历 史轨迹查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 s。
7.2.4 室内外位置切换时应保持定位信号的连续性,切换延迟不超过3s。
7.3 预警报警漏报率和误报率要求
7.3.1 预警报警事件从发生到结束期间,应周期性上报监测状态,上报频率不低于12次/min。
7.3.2 预警报警漏报率应小于10%,且误报率应小于15%。
7.3.3 预警报警漏报率和误报率应至少每年测试1次,测试方法示例见附录A。
7.4 防爆要求
人员定位相关设备用于爆炸危险场所时,应符合GB 3836( 所有部分)与GB50058 的规定。
8 数据交换要求
8.1 企业端应通过标准通信协议、接口规范、数据编码等方式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共 享人员定位信息,并应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8.2 企业端基础信息数据、报警数据、人员定位数据发生变化时,应实时增量同步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数据上传间隔应不超过每次30 s 。数据交换规范示例见附录B。
9 证实方法
通过文件查阅、人员审查、现场查看、系统演示、数据校核、运行记录抽查、现场测试以及第三方测评 等方法,检查企业、化工园区人员定位场景的功能、性能、数据交换、安全性等方面的符合性
本文源引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点击链接)




